添加日期:2016年12月23日 阅读:2513
12月19日,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四川省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12月20日起,成都市城市公立医院执行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关注
着力破除“以药养医”旧机制,同步建立补偿新机制,多渠道补偿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降低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开展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
有什么重大意义
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城市公立医院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培养医疗卫生人才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药品加成政策是计划经济时期对公立医院的一种补偿政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逐步演变成以药补医机制,使公立医院偏离了公益性轨道,导致了药品价格虚高,推动了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必须坚决破除。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首先必须取消药品加成,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建立新的科学补偿机制。
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是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必然要求,也是增加群众医改获得感的必然要求,更是医疗服务行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
如何建立补偿机制
2014年6月,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部署和要求,成都市全面实施了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中药饮片除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2016年12月14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印发《成都市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办法》(成发改收费〔2016〕1024号,以下简称《补偿办法》)。
《补偿办法》要求,全市所有城市公立医院根据省上统一部署,从2016年12月20日零时起,省市同步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破除“以药补医”旧机制,同步建立补偿新机制,多渠道补偿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
城市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以2015年度药品加成额测算,按照“7:2:1”的比例进行多渠道补偿,其中7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着重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中医等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检验项目价格;20%通过财政投入补偿,增加的财政投入纳入预算管理;10%通过医院挖潜降耗、降低成本自行消化,建立价格调整、医保支付和财政补助“三合一'机制,做好价格调整政策与医保支付政策相互街接、配套实施,确保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
成都市对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有哪些部署要求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2016-2020年成都市将在以下四个重点方面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1、实行分类管理。
明确政府和市场定位,区分基本和非基本,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
2、逐步理顺价格。
总的思路是按照“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街接”的路径,有升有降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优化服务价格内部结构,体现技术劳务价值。
3、建立健全机制。
建立“有激励、有约束”的价格机制,动态调整,逐步完善。
4、规范服务行为。
不论是政府指导价,还是市场调节价,政府都必须对价格行为进行严格监管,构建政府、医保、医院、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管体系。
市属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
市财政如何进行补偿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从2016年12月20日零时起,省、市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对市直属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原则上按照“7:2:1”的比例进行多渠道补偿,其中财政补助20%。
市财政具体补偿办法如下:
对市属12家城市公立医院,原则按医院2015年实际药品加成额为计算基础,市级财政按20%给予补助,补助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由市卫计委根据各市级公立医院的具体情况统筹分配;对在蓉中央属城市公立医院(包括华西医院、华西二医院、华西口腔医院、华西四医院),以各医院2015年实际药品加成额的20%扣除中央、省财政专项补助后的剩余部分为计算基础,市和武候区财政各承担50%。
在启动改革当年,财政补助资金按实际实施时间计算,以后年度,财政补助资金按全年计算,并在市人代会批准市级财政预算后60天以内拔付。
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
对医保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有哪些要求
一方面,要推进医保管理方式改革。按照深化医改要求,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的激励约束、公开平等谈判、风险与结余分担机制是医改的一项重要任务。
另一方面,要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从过去单纯的按项目付费的方式转变为以基金预算管理和付费总额控制为基础,实行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等复合型方式。
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
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
政策如何衔接
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在本次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的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支付范围的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报销。
也就是说,凡是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项目,因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上涨的部分,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
如何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一是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健全完善处方点评制度,落实对医师执业行为的动态监测、分析点评、公示通报、约谈整改四项制度。
二是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建立公立医院医药费用通报制度,将公立医院收入、费用、增长率、自费比例等指标情况,以公立医院为单位定期向社会公开,并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医药价格公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是降低药品耗材的虚高价格。严格执行省级药品双信封招标采购结果,积极探索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省级双信封招标范围以外药品的有效路径和方式,按照国家和省上统一部署和要求推行“两票制”。
四是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体系。综合运用行政、医保、价格等多种措施,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引导患者合理就医,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
五是加强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加强慢性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管理水平,实施全民健康促进战略,从源头上控制人群患病率和医疗卫生支出,降低人民群众的医疗负担。
文章来源: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1753418380@qq.com。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